|
建立和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现居住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临沂市委、市政府对住房社会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临沂实际,围绕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提出了建设“安居临沂”的战略部署,逐步完善保障政策,大力推进安康居住工程,初步建立和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了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了居住水平,得到了广大低收入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新开工40万平米 经济适用房
近来,在临沂市兰山区供销社原某单位工作的下岗职工张女士心情不错。原来前段时间新城家园一期首批经济适用房达到入住条件,已交付业主使用,张女士一家在房子交付使用后不到一个月就搬了进去。从一家三口挤得的那个不足20平方米的小房子搬进9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里,住得舒服了,心情好也是很自然的。
新城家园经济适用房小区的投入使用仅是临沂整个经济适用房建设过程中的一个成功例子。临沂市于1996年开始在市区、莒南、平邑、沂南等地开展安居工程试点,截至目前,全市有65个小区相继开工和建成使用,累计开工建设325.46万平方米、34224户。2006年省下达给临沂市的经济适用房计划为95.4万平方米,临沂市分别于6月和10月下达了69.79万平方米和25.61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计划。今年,临沂市将进一步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新开工建设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解决4700户低收入市民的家庭住房问题。同时,督促各县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比例。
据临沂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临沂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有三个特点:
首先是分布范围广、户型合理,适应了不同区域、不同层次居民的要求。以临沂市区为例,东西南北分布了十几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如南部有清泉小区、护台小区、怡景新苑小区,东部有沂河小区、埠东小区和河东安居小区,北部有北园小区、福源家园、南坊新城家园,西部有兰山小区、沂城花园、苗庄小区、欣悦小区、鑫盛家园,市中心有西苑小区和吉祥花园。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一般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户型以两居室和三居室为主,适合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在规划设计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达到了“面积不大功能全,价格不高质量高,占地不多环境美”的标准。
其次是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销售价格符合购买对象的承受能力。临沂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全部由政府划拨,免缴了土地出让金,有关的建设项目收费减半征收。职工办理产权手续免征65平方米的契税,人防费、墙改费等减半征收。市区的经济适用房一般在1300-1700元/平方米左右,与同等地段的商品房相比差价在700元/平方米左右。各县价格在900-1200元/平方米左右,与同等地段的商品房相比,差价在200元/平方米左右。
再次是实行严格的申请、公示、审批制度,确保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为此,在具体销售工作中,临沂市一直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把关,防止了不符合条件人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象的发生。为更好地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2005年12月临沂市出台了《临沂市城区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办法》,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原则、制度、申请条件、购买程序、资金管理等五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其中,在资金管理上进行了创新,实行对购房款统一监管,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的办法,确保了购房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在具体的住房销售操作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对申请人的购房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把购房必备的三个条件,严格三个审批程序。在分配的层次和顺序上,坚持照顾困难、保障急需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购房户中,优先销售给其中的无房户、危房户、拆迁户,优先销售给已婚的购房户、困难程度大的购房户。
责任编辑:zs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