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前,必须由开发商及购房人双方或由购房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这一新办法将有效阻止“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也是临沂市贯彻《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保护产权人的有效举措。
根据近日临沂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向临沂市各金融机构、各商业银行临沂分行的告知函,“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将被调整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中不再出现借款金额、抵押期限等内容。
而这一改变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前,必须由开发商及购房者双方或由购房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由登记机构将有关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并为权利人发放《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据介绍,由于必须由购房人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所以能够有效杜绝一房多卖,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另外,房产局已经启动了房产档案光盘信息系统,所有抵押登记业务,包括受理、审批、登簿、缮证、发证及当事人提供的资料、证件等内容,一并制作成房产档案光盘,提供给抵押权人存档,帮助抵押权人识别他项权证、抵押登记证明的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