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家立业,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结婚就必须有房。但随着房价的一路飙升,以及国内离婚率的增多,这个高价购得的“安乐窝”,都成了摆在情侣、夫妻面前的一道坎。“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不论即将结婚的还是已经结婚的,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都是心里的疙瘩,当双方的感情触礁,房屋产权纠纷剪不断,理还乱。 “房屋产权”这个名词是吴先生心中抹不去的痛。刚毕业一年,吴先生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为所在单位的主力,并赢得了一位女孩子的芳心。谈了一年的恋爱之后,两人渐入佳境,吴先生拿出所有的积蓄和家里的补助买了套房子,为了讨好女友,吴先生将房屋都直接写女友的名字,并将买方的手续都直接交由女友处理。 但现实总是残酷的,吴先生与女友的感情触礁了,房产证上的名字、办理房产的手续都是由女友一手操办的,当吴先生提出该房屋的房款全部是由自己出资,应该归自己时,女友表示,这套房屋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予以拒绝。 对此,专家建议,要防范房产归属权的纠纷,两人可以事先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各出多少钱来买房。另外,跟开发商签合同的时候,可以共同购买,所以应在合同中签上双方的名字,并在产权证的共有人一栏中,添上另一方的名字。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一旦将来发生纠纷,有这些证据就使得财产归属容易划分;另外,由于产权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未经对方同意,房子不能出卖,这也保证了房子的安全性。 记者咨询了国瑞律师事务所的张艳梅律师后了解到,杨女士有权享受房屋的部分产权。根据《婚姻法》17条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按案例所涉房屋产权的一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虽然房屋是男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由于杨女士的房屋所贷款项(全额房款的一半)全部是婚后由杨女士与丈夫共同来还清,因此,这套房屋的一半产权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房屋属于不动产,由于购房时间较早,现实房价远高于购房价,如果以原购价作价补偿进行财产分割,对杨女士显失公平,因此,应考虑杨女士离婚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的给予杨女士一半价值的补偿。
责任编辑:admin
|









![今年GDP增11.6% 房价将持续增长[图]](/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0712/20071205091506669.jpg)


